为治头疼种罂粟 更添心疼后悔迟

  发布时间:2011-10-20 08:26:23


    一四旬村妇山兰因头疼种植罂粟600棵,本为省几个药钱,不料触犯刑律。10月18日,被判管制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山兰更添心疼,却后悔已晚。

    2011年春,被告人山兰因长期头疼又为省钱在新野县王集镇高桥村自家房屋后面菜园内种植罂粟600株。2011年5月9日,新野县公安局民警发现后,对其进行强制铲除。

    新野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山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依法应当受到惩罚。被告人山兰认罪态度较好,在量刑时可酌情予以考虑。遂依据《刑法》有关规定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z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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