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主店员好姐妹 偷你防不胜防

  发布时间:2011-10-20 08:27:33


    10月18日,新野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判处被告人钱爱丽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0元。

    被告人钱爱丽,新野县人,在其所住的镇上开了一家“美食园”酒店,周玉雪在其酒店打工,两人虽然是店主和店员的关系,但二人经常形影不离,一起逛街,一起美容美发,甚至一起到ATM机上取钱,算得上是好姐妹。但今年6月初发生的一件事彻底改变了两人的关系。6月9日钱爱丽将周玉雪放在酒店里的银行卡盗走,当天晚上分8次将卡上的14500元取走,占为己有。周玉雪发现银行卡不见了,准备用身份张挂失时,手机上信息显示银行卡中的款已被取走,她随即报了警。警方调取了附近的ATM机的监控,经辨认发现盗走银行卡上款的正是钱爱丽。这让把钱爱丽看做好姐妹的周玉雪防不胜防。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钱爱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公民财物据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当受到惩罚。鉴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向被害人全额退还赃款,据此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z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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