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系百姓 司法为民 新野县人民法院为百姓撑起一片蓝天

  发布时间:2011-11-01 08:15:29


    为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切实把司法为民的服务宗旨落到实处。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从今年初始,将深入持久地开展联系基层、联系群众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便民诉讼 小小公示卡写满为民情

    新野县人民法院在全县每个行政村设立一名法官基层联系点,深入266个行政村张贴公示卡10000余份。公示卡上载明:干警联系村名、联系干警姓名、联系电话、监督电话。打造阳光司法法院、公正廉洁法院、公信和谐法院,切实加强与人民群众的沟通联系,争得人民群众对法院各项工作的监督支持。通过召开群众会、座谈、入户走访等形式,向群众讲解、宣传法律,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咨询,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并加强对基层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至目前,新野法院已联系、走访行政村266个,召开群众代表大会269场次,举办普法讲座、提供法律咨询38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达6万余人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确保调查走访取得实效,该院要求“凡办一案,走访一片”,尤其是对于婚姻家庭、相邻关系、土地承包、宅基地、侵权等纠纷,承办人员走访当事人、邻居及所在村组干部,深入了解纠纷发生的起因及相关问题,为彻底做好矛盾化解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对469件相邻关系、赡养等案件进行走访调查,走访群众、村组干部1237余人,有437件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为方便广大人民群众与法院联系、沟通,接受群众电话法律咨询2569人次,收到建议和意见76条,充分畅通了人民法院与群众的民意沟通渠道。 通过扎实有效地开展联系基层联系群众和巡回审判等工作,切实拉近了法院干警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从根本上提升了人民法院、人民法官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和地位。

    为民排忧解难 一个公示电话化解农家三十年积怨

    “喂……喂…...!你是法庭的刘永辉法官吗?”“喂,我是的,请问你有什么问题需要帮助吗?”“喂,是的,我想向你咨询一下打官司具体怎么个打法?”“喂,你首先得立案,若到法庭立案不方便或离法庭偏远有困难的,我们随时可以到你们所在的村庄直接立案并办理相关手续……你听清楚了吗?”“喂,我听清楚了,谢谢你刘法官……谢谢…..!”这是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在开展联系基层联系群众暨作风建设年活动中,又一真实案例。10月24日,新野县法院新甸铺镇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当事人因宅基纠纷引起的长达三十年积怨。此案的调解,在当地引起了强烈反响,使双方当事人满意,村组干群满意,党委政府满意的社会效果。

    原告艾长亭,新野县新甸铺镇艾庄村3组人。被告白化建,新野县新甸铺镇艾庄村3组人。   原被告双方在1981年5月因相邻关系排水纠纷结下积怨,三十年来一直不和。今年8月份,原告将旧房扒掉建成新房,但按照村镇规划,被告的一堵院墙严重妨碍其出行,原告艾长亭多次找村镇解决未果,原告艾长亭根据新野县人民法院张贴的联系基层联系群众公示卡上的联系电话,联系到了新甸铺镇法庭的刘永辉庭长,这才出现了开头的一幕,经过询问了解后,法庭及时派人上门立案,立案后,庭长刘永辉同志及时通知原被告双方到庭并提出调解意向,因双方当事人积怨太深,法官几次上门调解未果。在调查调解过程中,庭长刘永辉同志了解到原告种植苗圃园很忙,多次帮助原告联系销售树苗4600余棵,使其深受感动。同时得知被告白化建的妻子患多种疾病,经了解符合农村低保对象,于是,就主动与民政部门协调为其妻子办理了农村低保手续。庭长刘永辉时刻为当事人所急,为当事人办实事的实际行动,使原被告双方都深受感动,双方积极主动配合法庭进行调解,双方互相让步,最终使三十年积怨一朝化解,双方握手言和。

    司法为民 病床前送去救命钱

    感谢法院领导!谢谢执行法官……!大热的天气你们把救命钱给我送来了!我和家人一辈子也忘记不了你们的恩情……。这是患重病住院躺在病床上,申请执行人王彦的妻子李某含着眼泪感激的说出这番心里话的。王彦并当场拿出300元钱,感谢执行法官吃顿便饭,被婉言谢绝。

    申请执行人王彦与被申请执行人王某,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新野县法院判决被告王某支付原告王彦欠款11200余元。判决生效后,被申请执行人王某无偿还能力。新野县法院在得知申请执行人王彦的妻子李某患重病住院,急需现金治疗时,院党组书记、院长龚超随即指令执行局局长柏延波,并言明人命关天,治病救人紧迫,决不能耽误,先由法院垫付给申请执行人此款项。执行局局长柏延波即刻筹措现金,执行人员冒着30多度高温,于5月18日将现金送到百里之外,住在南阳市肿瘤医院住院治疗的病人床前,这时,已是中午12点半钟。

      今年以来,新野县人民法院共为“五保户”、“孤寡老人”、农村特困户等弱势群体,予以司法救助,先予垫付钱款16余万元,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好评。

为弱势群体撑起一片蓝天

    因打工致残的申请执行人王军,从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手中接过36万元协调及垫付款时,感激地说,多谢法院领导!多谢执行法官!你们为我的案件真是费尽了心血,使我才能得以生存和以后的治疗生活,我再次感谢党领导的好法院、好法官……!

    申请执行人王军,被申请执行人李中。2005年10月,王军到新野县浩源捻织厂梳棉 车间从事挡车工,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按件计算,每月850元左右。工作期间,捻织厂未为王军缴纳养老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2007年7月2日,王军在工作时发生事故,右前臂被机器轧掉,经南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五级伤残。2009年3月2日,新野县人民法院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河南省《工作保险条例》及河南省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的相关规定,依法判决新野县浩源捻织厂赔偿王军一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共计36万余元。

    新野县人民法院受案后,因被申请执行人李中的捻织厂遭到雷击,财产损失达100余万元,无财产可供执行。新野县法院急申请人所急,为当事人所想,院党组书记、院长龚超高度重视此案的执行,如不及时妥善处理就会导致申请执行人有过激行为,使案件复杂化,在对当事人多方考虑的情况下,院长龚超亲自向县委、人大汇报解决该案的措施。经县委、县人大研究后,又协调县政府财政局等部门协调司法救助资金30万元,新野县法院垫付执行款6万元,终于使这起案件得以结案,此案的执结,使申请执行人满意、社会群众满意、党委、政府满意,收到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巡回田间地头化解一起矛盾激化案

    正值农村农忙为不误农时,及时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新野县人民法院新甸铺镇法庭的法官们,带案下乡巡回农村田间地头,快立、快调、快结了一起因宅基出路所引起的相邻关系纠纷案。因双方当事人积怨较深,如不及时立案调解就可能转化为刑事案件。5月5日在巡回法庭的主持下,由村干部、村民代表参加的调解组,经过现场勘查、走访群众等方法,在掌握了第一手材料后,分别给双方当事人讲法律、摆道理,引导双方要从有利于生产生活大局出发,不要因小失大,经过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终使双方当事人茅塞顿开,握手言和,受到了围观群众的一致好评,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尊师兴教 为行动不便的老教师送去执行款

    新野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驱车冒着大雨前往500里之外的湖北省宜城市给79岁行动不便的退休老教师王文有送去执行款20000元和中秋月饼等礼物,表达了法官们对老教师节日的慰问,使其能安心养病,安度晚年,受到了亲邻们的一致好评。

    1997年,原告王文有诉被告李相兵为借款纠纷一案,被告借原告现金17000元,后原告多次向被告追要欠款,被告以种种理由不还,无奈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保护其合法权益。经新野法院调解,双方于1998年5月达成协议,被告借原告的现金17000元及利息共及20000元,于调解协议达成之日起,六个月内一次性付清。但协议达成后,被告李相兵去广州打工一去不返,从此杳无音信,致使原告多次上访申诉,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

    新野法院急当事人所急,为老教师着想,组织精干力量,在教师节前夕,于2011年9月3日,经法院执行干警多方查找,终于在广州市某工厂内找到了被执行人李相兵。经法官耐心细致做法律思想工作,李相兵偿还了欠款20000元,使这起长达13年的陈年老案,一朝终结,依法维护了退休老教师的合法权益,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责任编辑: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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