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是否享有著作权?

  发布时间:2011-11-11 08:26:01


编辑同志:

    我们当地某报社来信表示,他们将出期儿童作品专刊,希望能寄几幅孩子的作品供他们挑选。我收信后,给报社寄去了两幅作品,但之后一直没有回音。后来,我在该纸上发现了孩子的两幅作品但没署名,我便立即找到报社。然而,该报社称,我孩子还是未成年人,不能享有著作权,因此,没必要署名;也没有必要支付稿酬。请问,报社说的有道理吗?

                                      读者:解轩

解轩读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第十条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一律平等。”《著作权法》第二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因此,无论是未成年人或是成年人,都平等地享有民事权利能力。著作权是一项民事权利,其中包括署名权和获得报酬权。未成年人完全享有著作权,也当然享有署名权和获得报酬权。

责任编辑: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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