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活动中,新野法院找准审判工作与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契合点,做到“五坚持”,及时化解矛盾,为县域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今年以来,该院民商事案件的调撤率达到85%。
一是坚持调解优先。树立“调解就是高水平的审判”的理念,完善调解工作制度,发挥主观能动性,采取上门调解、电话调解、假日调解等多种工作方式,规范调解行为。因地制宜、因时而异、灵活机动地开展调解工作。
二是坚持能动司法。在辖区内设立了多处便民联系点和巡回审判点,积极开展了“法官联系基层”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法律咨询、普法讲座等形式,将此项动不断引向深入。
三是坚持司法为民。认真落实司法为民措施,着力解决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完善巡回审判制度、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保障经济困难的当事人能够打得起官司,今年以来,该院共减免诉讼费37万余元。
四是坚持阳光司法。深入推进立案公开、审务公开、执行公开、裁判文书公开等制度。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审评议活动,力求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树权威,以公开赢民心。今年以来,该院开展听审评议活动案件18次,社会各界反映良好。
五是坚持判后答疑。持续开展“判后答疑”工作,针对当事人的疑问进行释法答疑,对案件裁判依据予以详细说明,不仅让当事人知道裁判结果,而且让当事人知晓裁判理由,防止不必要的上诉和上访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