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法院采取五项措施为农民工维权

  发布时间:2011-11-29 08:15:21


    新野县法院始终坚持以亲民、便民,利民、爱民“为出发点,采取多项措施,方便外出务工人员诉讼。

    一、设立巡回法庭。巡回厂矿企业、建筑工地等,为务工人员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帮助,及时立案、及时审理、及时执行。

    二、发放便民联系卡。新野法院公开了立案庭、各业务庭及人民法庭的办公电话、电子信箱等联系方式;在各乡镇、居委会和社区发放各类案件的受理范围、诉讼提示等宣传单,使外出务工人员可以随时通过电话、传真、网络等方式咨询立案事宜,接受诉讼指导,减少返乡立案诉累。

    三、开通“绿色”通道。制定了《新野县人民法院远程立案的若干规定》,外出务工人员可以通过邮寄、传真等方式将诉讼材料发至立案部门,预约立案。立案部门审查后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反馈相关事宜。同时,新野法院设立了专门的诉讼费交纳帐号。当事人将诉讼费汇入该帐户后,当即立案,进入诉讼程序。

    四、设置专门合议庭。制定了《审理外出务工人员案件的操作规范》,抽调业务娴熟的法官组成专门合议庭审理此类案件。如双方当事人均在异地,则通过专递的邮寄方式通知对方应诉,并及时向原告邮寄送达答辩状。同时对开庭的时间和地点等征求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及时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依法简化诉讼程序,确保案件质效。

    五、强化调解功能。树立调解优先的理念,建立了劝告调解机制,积极探索法官主导下耐心沟通、公心评判、诚心感化、热心帮助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的新途径,着力加强诉讼各个环节的疏导、调解工作,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最大限度地提高调解结案率和当庭履行率,达到案结事了。

    此措施,将有效地保护外出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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