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法院为农民工追回工资款37万元

  发布时间:2011-12-26 08:47:44


    为了更好地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河南省新野法院在审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时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快执”效果好。

    一是及时立案受理。年关将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往往具有涉诉人员多、债务人躲避难见面等特点。在审查立案时,只要具备两个基本即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扎实,当天就予以立案,同时当天转交相关业务庭审理。

    二是农民工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依法采取“缓、减、免”措施,及时地进入了诉讼程序,保护其合法权益。

    三是及时审理(结)。为此组织了精干的审判人员,并规定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尽可能缩短审理期限,尽可能使用简易程序,快审快结。

    四是及时执行。对已经审结的案件,或未审结而又需要执行的法律文书,逐一排查、分类,组织专门的执行力量,打好执行这一攻坚战。对有执行能力而拒不执行的当事人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等强制措施,促其履行义务,以维护法律的尊严,把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落到实处,让他们开开心心过新年。

    一个月来,共受理此类案件32件,已审结32件,执结31件,为农民工追回欠款37余万元,让农民工及时、足额地领到了应得的劳动报酬。

责任编辑: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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