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法院七项制度加强党风倡廉建设

  发布时间:2012-02-20 09:14:45


    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认真贯彻执行全国法院党风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七项制度加强党风倡廉建设。

    一是加强司法廉政教育制度。认真抓好司法作风建设,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确保公正廉洁执法。

    二是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廉政监督员。设立廉政食堂,反是来院检查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一律在本院食堂就餐。

    三是实行“四拒”上报制度。制作“四拒”登记表,发送全院各单位,对办案中的拒礼、拒贿、拒说情、拒吃请予以登记上报,一月通报总结一次。

    四是严格落实诉讼费收支两条线制度。要求院机关“一支笔”,“一本账”,各部门由内勤管理账款。

    五是建立廉政登记制度。对干警中涌现出的拒礼拒贿记入干警的廉政档案,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六是建立廉政工作报告制度。各部门每季度必须把廉政建设情况定期向党组报告。

    七是实行走访制度。确定专人定期到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新闻单位等有关行政执法监督机关进行走访,收集意见,改进工作。

责任编辑: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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