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1日上午,河南省新野县十四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新野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在随后进行的无记名投票中,龚超同志又全票当选为新野县人民法院院长。
县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新野县法院在县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团结、务实、崇法、清廉”的总体要求,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共依法受理各类案件12714件,审执结12549件,结案率达98.7%;继续保持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先后荣获全省法院思想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全省优秀法院、集体一等功等多项荣誉,在南阳市中院进行的司法绩效综合考评中,该院整体工作连年位于全市基层法院前列。
报告对五年来的工作进行了回顾和总结,并部署了该院今年的工作任务,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县党代会精神,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突出保障和改善民生重点,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坚守社会公平正义,以“转作风、精管理、提质效”为抓手,狠抓办案质量和效率,为新野加快宜居中等城市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人大代表们一致认为,报告对过去五年的工作进行了实事求是的总结,法院近年来工作务实,措施得力,取得了较好成绩,尤其是司法为民工作成效显著,能够把为民、亲民、利民和惠民的司法理念落实在具体工作中。代表同时认为,法院今年的工作安排目标明确,措施扎实,一定会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龚超同志当选后表示,非常感谢新野人民对他的信任,他绝不辜负新野人们的期望。在今后工作中,新野法院在县委的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一定会忠诚履职,为民司法,公正司法,廉洁司法,全面提升法院工作水平,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为加快新野宜居中等城市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