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法官邀请走基层新闻记者共同帮教少年犯

  发布时间:2012-03-26 08:14:24



帮教现场

    “教育、感化、帮教、挽救”失足少年犯,是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3月23日,南阳市人大代表、新野县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鲁丽君,邀请河南法制报走基层新闻记者王军到新野县看守所,共同对少年犯小王进行庭前帮教,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少年犯小王,17岁,自幼丧母。从8岁时起就跟玩把戏的人四处流浪 ,十一岁时回到邓州家乡上学。因家境贫寒,上到初一时便辍学打工,因受到社会上不良习惯的影响,2011年7月6日、9日晚在新野县城盗窃他人电动车、摩托车各一辆,价值1570余元。

    法官、记者对小王走上犯罪的原因、危害、后果以及对小王未来的生活进行了分析,给其讲事实讲道理,并鼓励他不要自暴自弃,好好吸取教训,法院对其犯罪会作出公正判决的。当小王听到法官、记者对自己真心实意的帮教时,含着眼泪说:“谢谢.........!决心今后一定会好好改造,重新做人,一辈子忘不了你们对我的真心帮助和教育。”

责任编辑: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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