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法院四个强化提高案件审判质量

  发布时间:2012-04-16 08:13:16


    在司法活动中,新野法院在立案、审判、执行等方面大力提高案件审判质量,从立案到执行把握案件质量各环节,定期组织案件回访,重点了解当事人对判决的满意度和执行的兑现情况,收集民情民意并及时反馈收到良好效果。

    一是强化立案管理。树立服务意识,做到真诚、耐心接待前来咨询或起诉的人,建立良好窗口服务形象;当立则立,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应当依法在七个工作日内进行立案,坚决杜绝拖立、不立行为发生;严谨乱收费,实行收缴分离,严格执行诉讼费管理办法;实行立调结合,针对部分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案件,尽可能调解,减轻当事人诉累,同时避免诉讼资源的浪费。

    二是强化审判效率。针对依法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依照有关适用简易程序的规定,及时、公正审理;调解优先,情理法并用,彻底化解当事人间的矛盾,提高案件调解率,消除社会隐患。

    三是强化评查案件。案件须在审结后当月即“质检”,重点对发回重审、改判案件进行全面评查,责任到人;跟踪监督,相关部门和领导运用审判流程管理系统,从立案到结案跟踪监督,查找不足,及时评析处理。

    四是强化执行力度。执行联动,会同公安、税务、交通、银行等部门,采取联动措施,全方位多领域制约被执行人,迫使其主动履行;倡导人性化执行,尽可能避免在被执行人未成年子女、婚丧事等情况下执行,同时协助对确实无可供执行财产的被执行人和由此造成生活困难的申请人以社会救助,避免因执行而带来新的社会矛盾。

责任编辑: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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