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法院审判执行管理工作,促进审判执行案件质量效率提升,争取最佳办案效果,新野县法院将2012年确定为“绩效提升年”,在全院开展“绩效提升年”活动,采取六项措施助力质效提升。
一、加强案件流程管理。
加强对立案审查和登记、审理、合议、裁判、执行、报结、归档等各个环节的监控,促进办案效率提升;强化案件预警机制,审管办每月进行两次案件催办,提醒承办人对临近审限15日内的案件抓紧时间审结,杜绝超审限案件发生;强化审限管理,严格扣除审限的标准,杜绝规避审限管理现象。
二、完善层级管理制度。
将审判管理责任逐级分解,明确各个环节、部门、法官的审判管理责任;进一步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强化法官助理、法官、审判长、合议庭、庭长、主管院长等各个审判岗位的审判质量监督管理责任,完善审判质量、裁判文书把关和依法纠错职能,并落实到位。
三、坚持和完善“后手监督前手”制度的落实。
召集相关部门就后手如何监督前手进行培训。对卷宗中出现的问题,后手监督人未指出,而被评查部门指出的,将在评查通报中通报后手监督人;存在严重瑕疵的,由监察室介入处理,一并追究后手监督人责任。
四、细化评查标准和程序,改进评查方案,提高评查质量,落实评查工作责任制,对评查人员未评查出的问题被上级法院评查出的,追究该案评查人员责任。
五、完善案件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完善案件质量责任,倒查终身负责制度,对错案负责人无论案件经过多长时间,无论负责人调整到什么岗位,都将进行责任倒查。
六、开展办案快手、调解能手评比活动。按照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的标准对办案多、效率高、质量高、效果好的法官给予表彰或奖励。